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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4 21: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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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第六感 于 2017-5-25 10:51 编辑
@黄石发改委(2017-05-24)
【黄石会展中心】
关于黄石矿物晶体奇石文化博览园项目 (二期)核准的批复
黄石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黄石矿物晶体奇石文化博览园项目(二期)进行核准的报告》(黄文旅投文〔2017〕47号),以及《黄石矿物晶体奇石文化博览园项目(二期)项目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利用黄石矿石晶体资源,深度挖掘矿冶文化内涵,同时振兴规范奇石交易市场,提高社会经济水平,促进我市矿冶文化的传播,促进旅游经济发展,
同意建设黄石矿物晶体奇石文化博览园项目(二期)。项目单位为黄石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域,园博园选址以北,滨湖大道以北,景观轴线以西。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会展中心和专家公寓。总建筑用地面积7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094平方米。
其中会展中心建设用地面积45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250平方米;
专家公寓建设用地面积为25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76844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113506.16万元,其中资本金投入34506.16万元(30.4%),由建设单位自筹;申请银行贷款79000万元(69.6%)。
五、请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黄石市国土局《关于黄石矿物晶体奇石文化博览园项目(二期)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黄土资函〔2017〕110号)、市规划局《关于黄石矿物晶体奇石文化博览园项目(二期)规划选址定点意见的复函》。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黄石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是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
@黄石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2017-04-28)
关于黄石矿物晶体奇石文化博览园项目(二期)设计的招标公告
http://www.hsztbzx.com/Detail/66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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