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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龙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片区调整规划副CBD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 修改背景
2017年1月21日,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二次党政联席会议,针对龙湖金融中心设计招标工作有关问题,提出“根据外环总体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业态要求,对外环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限高等进行研究,完成外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工作。”
 涉及修改用地概况
修改地块位于郑东新区龙湖片区副CBD内,具体包含12个地块,均位于副CBD环路外侧。在《郑东新区龙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片区调整规划》中,拟修改地块的用地性质控制为旅馆业用地、金融保险用地。
龙湖片区区位图
修改前方案
拟修改方案
 修改内容
红线修改:拟将01地块西侧、03地块南北两侧、04地块南侧、05地块东侧、06地块东侧、08地块南北两侧、10地块南北两侧、11地块南侧、12地块西侧的城市支路调整为街坊路,宽度不变。
地块划分修改:拟将01地块和02地块及其之间的城市支路、03地块和04地块及其紧邻的城市支路、06地块和07地块及其之间的城市支路分别合并为一个地块,08地块、09地块和10地块及其紧邻的城市支路合并为一个地块,05地块和其东侧的城市支路、11地块及其南侧的城市支路、12地块及其西侧的城市支路分别合并为一个地块。
用地性质修改:拟将01地块旅馆用地和02地块金融保险用地调整为T01地块旅馆用地;05地块金融保险用地调整为T03地块旅馆用地;06地块旅馆用地和07地块金融保险用地调整为T04地块金融保险用地,兼容旅馆用地;12地块金融保险用地调整为T07地块旅馆用地。
控制指标修改:拟将所有涉及修改地块的建筑高度均由120米调整为100米;并在下一阶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容积率等指标。
其它修改内容:拟将与地块相邻的公园绿地和城市道路的地下空间统一纳入地下空间开发范围,并在下一阶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补充完善相应内容。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下表:
 修改必要性
(1)落实《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郑东会纪[2017]3号)要求。
(2)落实《郑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3)将相邻的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的地下空间统一纳入地下空间开发范围可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构建完善体系。
(4)提高旅馆用地的比例可丰富片区商业服务业业态种类,构建良好的商业、商务、旅游服务体系。
 修改可行性
(1)修改后的建筑高度符合马头岗空军机场净空管控要求。
(2)城市支路调整为街坊路,红线宽度不变,使用功能不变,仍可保障城市道路正常通行。
(3)结合用地性质、适建内容和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在下一阶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合理确定拟修改地块的容积率等控制指标。
(4)拟修改地块尚未出让,具备修改的基础条件。
 结论
综上所述,拟调整地块修改具有必要性和可实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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