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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红星美凯龙以东地块(1206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1206
东至弋江北路,南至天门山东路,西至红星美凯龙,北至水系
98557.90(其中保留水系面积约9836.20㎡)
商业、办公、酒店(其中:竞得人持有经营面积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0%,酒店不低于四星级标准)
<2.2
<45%
40
21800
4360
“净地”拍卖,“净地”交付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9日,到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9日,到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4月19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拍卖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16:00。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2年4月20日8:00至2012年5月4日17:00;在挂牌期间,至2012年5月 2日16:00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2年5月2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转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第一年度开工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0%;第二年度竣工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0%,前6个月内全部开工;第三年度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总建设工期和各年度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该地块分二期付款,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436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5%计3700万元可冲抵第二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5%计66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100万元,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350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21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和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竣工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
八、其他事项
1、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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