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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关于高层建筑分布与控制的规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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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07: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层建筑是适应社会需求,经济发展和用地紧张的必然产物,高层建筑虽有着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等特点,但其在节约土地,提高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突出自身形象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优势,因此近些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高层建筑的迅速发展,改变了城市的面貌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由于其所处的位置,拥有的大规模体量和多样的造型对城市景观,城市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随着高层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多,由于不合理的布局和控制不利,一些城市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何处理好高层建筑与城市的关系也就变得相当重要。高层建筑分布及控制规划的目的是对城市内部高层建筑进行合理分布和有效地控制,以利于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管理审批依据,从而达到改善城市空间环境,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丰富城市景观,更好地体现城市整体形象的目的。

        一、高层建筑分布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市高层建筑数量增长较快。2005年以前,经规划部门审批的住宅建筑高度以6-12层为主,自2005年以后,住宅建筑多为高层,平均高度均在十七层以上。截止目前,据不完全统计,新乡市现有10层以上高层建筑(包括已建、在建、拟建)共1494栋,其中17层-33层高层占68%。高层建筑类型主要有住宅、商业、办公等,其中住宅类项目占80%以上,其次为酒店、政府机关、商业金融,较少有写字楼、学校、科研机构等公共建筑。
        现状高层建筑总体呈散乱无序地分布在在城市新老城区中。既有沿城市道路、沿卫河等水体形成的带状高层建筑,又有城市内部多幢形成的高层建筑群,也有分散布局的单幢高层建筑。
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我们发现我市现有高层建筑的规划布局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高层建筑布局缺乏统一规划
现有的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中对高层建筑布局规划基本未涉及,在规划管理和建筑审批过程中,致使一些高层建筑随意安插建设,没有统一考虑高层建筑与城市景观的协调关系,造成城市整体空间形态的杂乱和无序,难以形成城市整体景观特色。
        2、高层建筑项目的类型过于单一
在高层建筑的分布上,公共建筑高层类较少,总体上看,主要为住宅类建筑,由于使用性质和建筑结构的特点,使得众多的高层住宅建筑外观形态千篇一律,难以形成优美的建筑风貌。
        3、高层建筑对城市景观产生消极影响
        1)高层建筑体量不当
        高层建筑本身体量宏大,与周边原有建筑的尺度不协调,阻碍视觉走廊的通畅,特别是临街、沿河部位成排高层建筑,不考虑人的视觉感受,厚重的形态,硕大的体形,大尺度的建筑界面,阻挡了居住区景观与城市景观的通透,给人压抑、笨重的感觉。
        2)建筑外观质量不高
        高层建筑能够创造富有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和景观特征,但由于高层建筑结构的要求,绝大部分高层建筑基本上是矩形或方形,外观上大同小异,显得雷同和单调。另外一些建筑的细部设计不精致、外饰材料受局限或档次不高,整体形象不佳,影响整个城市的外观。
        3)传统风貌区周边地段的高层建筑对城市空间景观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如文庙、北关街、牌坊街周围一些高层建筑的建设,都破坏了街道及广场原有的传统风貌。
        4、高层建筑的聚集加剧了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
        高密度、高容积率的建设需求促使高层建筑的建设失控,人口与土地、环境、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增大,尤其是在老城区较繁华的商业地段及部分旧城改造的区域,如平原路、胜利街一带、文化路371医院、健康路一带等,人民路、胜利街一带新建的楼越盖越高,单位土地上的人口越来越多,而城市的基础设施却没有增加和改善,致使这些地段道路交通压力巨大,城市停车难,停车位不够等等,显示出城市基础设施无力承受高建筑密度、高容积率建设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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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7 07: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豫北明珠 于 2014-4-17 07:10 编辑

二、高层建筑分布与控制规划
        既要考虑城市的风貌,又要打造可宜居城市是我们探索高层建筑最佳布置模式的出发点。即在考虑高层建筑对城市形象影响的同时,又要兼顾建筑本身的功能,使功能与形式完美结合。
规划应采取宏观布局与微观控制结合的方法,即通过分析论证确定新乡市高层建筑布局规划结构和总体分布,同时建立城市高度控制体系,对不同的建筑城市天际线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实现更为有效地规划管理。规划控制体系分为三部分,即,高层建筑总体布局,建筑高度分区控制和重要节点天际线控制。
        1、高层建筑总体布局
        1)规划应对我市现有高层建筑分布先行进行调查研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现状城市高度格局对城市产生的影响;
        (2)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用地性质的要求;
        (3)区段交通便利程度,控制交通便利程度较差地区高层建筑的发展;
        (4)土地的区位价值,促进城区土地的合理使用;
        (5)城市各主副中心区产生的聚集效应,综合考虑城市新旧城区的均衡发展;
        (6)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要求;
        (7)充分考虑城市传统风貌的保护;
        (8)城市景观、主要视觉通廊及天际轮廓线的塑造;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规划形成旧城有机更新、新区适度集中,突出重要节点标志,沿城市主要干道、景观轴线、河道水体层次分明,传统风貌区重点控制的高层建筑总体分布格局,塑造合理有序的城市竖向空间形态。
        2、建筑高度分区控制
        1)建筑高度分类
        为增加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可根据国家标准将建筑分为四类
        一类: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定;
        二类:10-18层的普通住宅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50m的公共建筑;
        三类:19-33层的普通住宅和建筑高度大于50m小于100m的公共建筑;
        四类: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超高层建筑。


        2)建筑高度宏观控制
        (1)旧城区:强化旧城区的现有纹理、街道组织,避免大体量或不适宜的高层建筑无限度的开发,减少中心区的建筑高度和体量及高密度建筑活动,对于高层建筑趋于饱和、交通压力大的城市中心区域(解放路、金穗大道、和平大道、中原路围和区域)限制建设三类建筑,禁止建设四类超高层建筑。有计划的向新区进行人口疏散、功能转移,实现老城区的有机更新。

        (2)新城区:城市新区可适度聚集高层建筑的建设,在高密度上应清晰的表达个区域的功能和特性,如居住区应以中高层为原则,避免突出的高层分散布置,表达居住区应有的安宁和低频率活动的意象;商业区以密集的建筑群表达高密度的活动及多样性的服务,在重要地位的地标节点,可以设置三类或四类超高层建筑,以形成标志和视觉焦点,文教和公共设施应配合城市尺度的绿地及广场的配置成为活动的焦点,并可以缓和空间上的压迫感,强调各活动区的特性。同时高密度的环境容量,必须加大城市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3)过渡区:城市中新旧区的过渡区地段,建筑体量及尺度应明确表达城市发展的方向及其轨迹,并强调新旧区内各领域圈活动的联系。

        (4)历史风貌保护区:建议尽快编制完成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或新乡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确定我市的历史风貌保护区,对保护区、协调区一定范围内的建筑高度进行合理控制。

        (5)城市周边区域:该地区交通条件较为便利,由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或城市对外交通道路通过,远离城市中心区,建筑宜以一类二类建筑为主,最重要的是控制主要出入市口的城市天际线,重要入市节点可以设置三类建筑。


        3)微观控制
        在宏观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微观层面的控制。根据各分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控制图则,内容包括根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专向规划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最大建筑限高、建筑风格及色彩导引、建筑面宽及体量控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及绿地率控制,以及其他关于高层建筑定位、与河流及开放空间关系的控制导引等。
        (1)根据城市的总体功能结构、用地性质、环境容量、地质条件及建筑所处位置、规模、重要性和周围环境条件考虑建筑物的建筑物的高度及体量高度;
        (2)能更好地反映出城市空间的深度层次,使城市空间结构和天际丰富变化;
        (3)有利于城市交通流线合理组织、人流疏散、卫生通风;  
        (4)个别重要的城市节点可以规划超高层建筑,除此之外不得设置,以免造成城市天际线的紊乱;
        (5)通过对眺望点和眺望对象之间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保证视线通廊的通视要求;
        (6)对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高层建筑密集区,针对现状高层建筑基地存在的裙房占地面积较大、建筑密度较大,停车和绿化空间缺乏的问题,提出环境整治措施。
        (7)原则上杜绝分散布局的三幢以下高层建筑。

        3、城市天际线控制
        新乡地势平坦,规划在城市高层建筑分布和高度分区基础上,充分利用天然水体和建筑景观资源,结合城市用地性质,创造动人的、充满韵律的城市天际线景观,并对城市一些重要地段的天际线形态做了进一步调整和控制,以丰富城市形象,形成有城市自身特色的空间轮廓。

        1)重点地段天际线
        将城市重点地段天际线控制与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的基本骨架相结合,根据不同情况对天际线进行调整和控制,并提出相应的控制导则。主要景观控制要素概括为:“一个中心、双十字轴线、三个城市重点风貌区、四个城市出入市口”
        一个中心:是指人民公园、体育中心及附近一系列标志性建筑群体和公共场所形成的绿色休闲中心,包括与其相邻的老城商业中心。
        双十字轴线:规划确定城区主要的道路景观控制轴线是东西向的平原路、金穗大道及其延伸线;南北向的新飞大道和新中大道。
        三个城市重点风貌区:新区行政中心、东北片区商务中心、高铁综合交通枢纽中心。
        四个城市出入市口:新飞大道与新荷铁路、国道107交汇处的南入市口;金穗大道与国道107交汇处的东入市口;新中大道与济东高速、北环与107交汇处的北入市口;新获路与西环交汇处的西入市口。

        2)沿河天际线
        我市现有滨河板式高层建筑由于大尺度的面宽,彻底破坏了城市沿河(湖)天际线的秩序和城市景观的通透性和完整性,因此必须对滨水区高层建筑高度进行控制,由水面向岸内建筑物逐渐升高,形成梯级控制层次,形成富有变化且有层次的城市景观。沿岸禁止建设面宽超过45m的高层建筑,避免影响景观视廊的通透性。在保持已规划滨水绿带宽度的基础上,河畔新建高层建筑应满足建筑高度与河边间距1:1的比例关系,以保证良好的城市景观。

        3)沿街天际线
城市街道生活中最重要的是街道上行人与建筑之间的关系,高层建筑物必须形成与周围建筑物的联系以加强城市结构,并促进在其底部的城市生活。因此,应加大高层建筑退线距离,留足开放空间,丰富景观层次,增加逗留活动的场所,尽量避免或减少标志性建筑被遮挡。


        五、实施措施与建议
        高层建筑的布局是与城市空间战略研究、城市绿地系统、城市景观规划、城市色彩规划等专项规划紧密相联的,将高层建筑有序地融入到绿地、景观、城市风貌、美学等的建设中,才能理性地引导城市建设形成优美的天际线、良好的城市形象。山东临沂市的城市管理经验告诉我们,低建筑密度、适度的容积率和合理的高层建筑分布、加大建筑退线退界能够创造舒适的城市空间。为尽快开展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措施与建议
        1、高层布局规划应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新乡市分别制定区域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指标,指导整个城市的高层建筑布局,并将此纳入新乡市城市景观环境风貌专项规划中统筹考虑。
        2、《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对提升城市形象,合理安排景观资源,有效利用城市土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建议面向全国进行方案公开招标,确保通过招募国内优秀的规划设计团队,为新乡未来的城市建设绘制一份科学、宏伟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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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5_122:}多来点超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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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15: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2)建筑外观质量不高
高层建筑能够创造富有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和景观特征,但由于高层建筑结构的要求,绝大部分高层建筑基本上是矩形或方形,外观上大同小异,显得雷同和单调。另外一些建筑的细部设计不精致、外饰材料受局限或档次不高,整体形象不佳,影响整个城市的外观。

多建些造型新颖有质感的楼{:5_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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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22: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平原人家


{:5_122:}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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