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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1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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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ngguo 于 2013-8-30 11:22 编辑
3、S1308号地块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须具有建成高度18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开发业绩;
竞得人须在东地块内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高铁南站枢纽运营管理中心;
竞得人须在东地块内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4.75万平方米,地下1.25万平方米)的合肥客运枢纽站;
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行持有地上集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得低于8万平方米,且5年内不得对外销售;
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3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S1309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内规划并无偿建设公交场站;
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自持物业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40%;
竞得人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BH2013-03号地块竞得人承诺地块内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的会议中心 ;
竞得人承诺五星级酒店、会议中心、大型集中商业自行持有,其他物业可对外销售,但销售比例不得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60%;
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其中酒店和会议中心应首期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后三年内开业(投入运营) 。如未按期开工、竣工或开业的,每延期一日,按土地出让金总价款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擅自延期开工达半年的,终止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项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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