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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12-14 14: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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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地块升级改造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延长一年的通知
发改备〔2015〕501号
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项目立项延期的说明》(中辰集团〔2015〕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2013年已经我委备案(发改备〔2013〕169号)。由于该项目为分期开发及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等原因,导致目前仅3幢高层综合楼中的A楼开工建设。为保证整体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自到期之日起再延长一年,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仍按发改备〔2013〕169号通知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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