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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5 23: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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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理由:
根据已批复的《无为市电力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相关安排,该片区用电需求由110kV龙口变和110kV河坝变提供电源保障,金塔东路与横一路交叉口现状已有10kV联络开关,且地块周边现状基本已建设完成,片区内用电需求保障充足。原预留保障片区用电需求的供电用地(CZ02-12地块),已不再符合现阶段发展需要。
CZ02-12地块所在区域,在已批复的《无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中,用地功能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
拟调整地块因上述多种因素影响,依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以依法组织修改:
(一)总体规划修改对用地布局和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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