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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6: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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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的特许经营者。
(2)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①投标人中标后,芜湖市人民政 府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及《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授予中标人与政 府出资人代表组建的项目公司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及养护维修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权、建设权、运营管理权和养护维修权。运营管理权包括通行费收费权和广告经营权等经营性权利。鼓励中标人在项目规定区域内合法合规发展其他路衍经济,取得的经营收入归中标人所有。
②中标人作为特许经营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和《投资协议》约定,与**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项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协议约定无偿移交给芜湖市人民**或其指定机构。
③项目公司将主要通过运营期(含收费期)的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芜湖市人民政 府不向特许经营者承诺固定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不承诺基本交通量或基本通行费收入等任何兜底性保障。项目通车后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同期国 家和安徽省政策规定执行。
④项目实际的收费期限最终以安徽省人民**批复为准。
⑤项目资本金总额为估算总投资额的20%。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和**出资人代表负责筹措(**出资人代表出资比例为5%),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特许经营者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必须为特许经营者的自有资金,不得存在以“明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首批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并在《投资协议》签订后30日内到位,剩余项目资本金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到位。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9:15(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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