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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华夏幸福发布公告,三家全资子公司拟与华润置地签署《华夏幸福南方总部资产包整体转让协议》,整体转让四家下属公司股权和债权,预计可净回笼资金124亿元。
根据转让协议,华夏幸福三家全资子公司将转让以下公司股权,包括:华御江(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华御汉(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华御元(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华御城(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华夏幸福持有的前述标的股权公司的142.33亿元往来债权转让给华润置地,其中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4元,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为123.99亿元,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24亿元。
华润置地将通过受让上述标的股权公司,间接取得上述标的股权公司开发的武汉长江中心项目、武汉中北路项目和南京大校场项目,以及标的股权公司下属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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