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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4 14: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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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模式示范区采用联动开发与自主建设相结合的推进模式,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按照功能布局,以项目化投入,滚动推进,充分发挥项目辐射带动作用,原则上投资项目资产权属不变。高端创新产业集聚区在保持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主进行开发建设,吴中区协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纳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体系;集聚区内新增企业原则上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相关统计指标对外发布时全部计入苏州工业园区,内部考核时全部计入吴中区,同时,苏州工业园区计入增量的50%。高端创新产业协同区按照“同一标准”以吴中区为主进行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予以积极支持;田园生态区由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共同打造,协同推进规划建设。
五、政策支持(一)加大财政支持。吴中区在现有财力分配机制基础上每年新增安排 3 亿元,用于对甪直、郭巷区域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公共服务投资。苏州工业园区十年内投资在甪直、郭巷区域的教育、卫生、创新平台等项目资金不低于 20 亿元,前三年累计不低于 6 亿元。根据示范区发展规划,由执委会排出区域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并向理事会报备,市级财政十年内每年安排 2 亿元资金,遴选投资计划中部分重大项目予以配套支持。高端创新产业集聚区新增开发、投资、建设成本由苏州工业园区承担,市级财政给予政策支持,十年内对集聚区财力不集中;十年后集聚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形成的地方财力按 2∶4∶4 分配(即市级 20%,吴中区 40%,苏州工业园区 40%)。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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