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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5 11: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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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蜀山大侠 于 2022-8-25 19:12 编辑
休宁路潜山路这个三角岛,凭感觉就不是为了规范需要故意设计的【二次过街安全岛】,不过客观上是有0.001的作用,但是显然不是规范里面的那种情形。
因为这个三角岛是【非常接近人行道的起始位置,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现实中,行人都是从此点等待开始过街的】(是右转渠化导致的空间,这种右转渠化形成的三角岛到处都是黄山路石台路就有)。
这个三角岛不在人行道的中间位置,规范说的是在人行道的中间距离!!
况且真正的中间段的人行道的长度已经大于16米并没有安全岛。所以这个三角岛不符合规范中描述情况。而且合肥满大街大于16米的人行横道线稀有二次过街安全岛。这些恰好再次铁证如山的证明了合肥道路设计的问题!!
不过我个人认为大于16米太浪费!!应该改成大于等于30米+,也就是双向8~10个车道设置安全岛是比较合理。16米就设置安全岛必然浪费中间的道路类似望江路中间的BRT站台原理
或者提前把人行横道的红灯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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