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江小岛及北侧地块规划调整,文旅项目被砍调整为文化艺术公园
苏州市胥江单元ZC-b-010-02基本控制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一、规划背景 结合姑苏区发展总部经济、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要求,根据《胥江小岛及北侧地块精细化研究》成果,对胥江单元ZC-b-010-02基本控制单元的用地、道路、指标进行调整,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下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调整范围 ZC-b-010-02基本控制单元位于胥江单元西南侧。单元范围:北至劳动路、南至胥江、西至京杭运河、东至西环路,总用地面积0.38平方公里。
三、主要调整内容 1、用地调整 ① 调整燃气大厦和西侧U地块用地红线,合并为一宗地,总面积保持不变,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 ② 调整B1、B1B2用地沿劳动路和西环路布局。 ③ 调整R2用地沿凌波路布局并在胥涛路南侧增加一处R2用地。 ④ 保留现状U22(垃圾中转站)用地,为了不影响周边景观和居住环境,提高地块集约性,建议垃圾中转站转为地下建设。 ⑤ 原U12(110kv变电站)用地不再独立设置,采用和B1用地 “结建”的模式建设。 ⑥ 依据《中国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规划》要求,将位于缓冲区内的B1用地调整为G1c用地。 ⑦ 原小岛用地由商业用地调整为文化艺术公园用地,可配建适量文化设施和商业设施,具体可以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胥江小岛景观方案中明确。 ⑧ 依据文物保护规划划定文物古迹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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