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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金盘路至华庭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海发改投资函〔2020〕1441号
海口市建筑工程定额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审批金盘路至华庭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定额函〔2020〕188号)收悉。结合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金盘路至华庭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海口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建设金盘路至华庭路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位于海口市城西片区,起点接金盘路与坡巷路平交口,终点接现状华庭路。道路全长150.7m,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沟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三、总投资为1079.42万元,其中工程费553.32万元(含电力沟工程20.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4.74万元(含暂估征地拆迁费386万元,最终以市政府批复的征拆方案为准),预备费51.36万元。
四、原则同意报告中的工程技术方案。
五、原则同意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为施工工程,招标组织形式均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均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时应以工程量清单招标。
六、请据此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附带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批承诺书(根据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文要求)报送我委审批。
七、其它事项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此文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龙华区政府,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市财政局,海口市生
态环境保护局,海口市审计局,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海
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
2020年8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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