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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1 19: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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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黄埔区大沙街横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2020-03-21 萝岗建设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府埔征〔2020〕3号
广东省人民**以粤府土审(02)〔2020〕9号文批复《关于审核广州市2019年度第二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请示》(穗规划资源(用地)报〔2020〕51号),需将黄埔区大沙街横沙股份经济联合社,横沙第九、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股份合作社,鱼珠街茅岗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第二十、第二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5.8127公顷(耕地19.5106公顷、林地4.7629公顷、其他农用地1.539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0740公顷,以上合计25.8867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2019年度第二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黄埔区大沙街横沙股份经济联合社,横沙第九、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股份合作社,鱼珠街茅岗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第二十、第二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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