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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 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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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天土资出告字〔2019〕20号公告,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天台始丰溪文化休闲项目TFX01-02地块(1号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9时。 地块挂牌图 此次为该地块的第二次挂牌出让,第一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9时,后于4月29日17时31分因故终止。此次调整相关出让条件,对地块进行了拆分。 此次出让地块为1号地块(TFX01-02)。 地块位置图 据了解,地块地块出让面积109637平方米(164.456亩),土地用途为文化设施、商业、住宅用地,规划容积率:1.0-2.0,规划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文化设施50年、商业40年、住宅70年;地块起始价45600万元,起始楼面价约2405元/平方米!位于天台县福溪街道滨溪南路,周边相关配套包括:天台县**、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天台学院、天台职业中专、天台天职驾校、天台县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天台育英中学、天台体育场,福溪中学、天台县福溪街道中心小学、始丰湖公园等。 地块区位图 据悉,地块建设项目内容为图书馆、剧院、文化馆、展示厅、酒店、办公、住宅等及配套设施用房,市政道路、公共绿地、河道等。 地块其他要求: (一)滨溪南路下穿道路(包括已埋设的管线迁移及道路两侧挡墙),周边市政道路[纵一路、纵三路、文昌路(天台山中路至福溪一路段)]、TFX01-0203地块与TFX01-0206地块间的绿地及河道工程由土地竞得人无偿代建,并按规定报批;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相关部门。 (二)0202 地块内天台县始丰溪文化休闲项目中回购部分工程的回购费用由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支付,验收合格后产权移交给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的建设内容、回购费用、支付方式、产权移交等要求详见《天台县始丰溪文化休闲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 (三)0202地块不得抵押、质押,商业部分允许销售,酒店可出租或整体出售,如为办公的允许分割出售。 (四)土地竞得人须在完成天台县始丰溪文化休闲项目的正负零、主体结构、竣工验收、移交等节点分别允许销售至商品住宅[含商业、酒店(或办公)]总量的50%、80%、90%、100%进行核发预售许可证。 此次出让地块含回购,TFX01-0202 (B地块)内,天台县始丰溪文化休闲项目中甲方回购部分的建设内容: (1)图书馆建筑面积约10050平方米; (2) 文化馆建筑面积约12550平方米; (3) 大剧院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 (4)城市规划展厅建筑面积约1900平方米; (5) 图书馆、文化馆、城市规划展厅、大剧院等功能的 公共建筑面积约5500平方米; (6)物业及配套用房面积约1500 ㎡; (7) 北侧广场以及TFX01-0202地块内绿地、水系等室外工程; (8)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 TFX01-0202 (B地块)内,天台县始丰溪文化休闲项目中乙方所有部分的建设内容: (1)商业建筑面积约19450平方米(15950平方米位于半地下室); (2)酒店(或办公,两者不能同时兼有)用房设置在五层,局部配套设置在四层,大堂设置在一层西侧,酒店(或办公)总建筑面积(含大堂、配套)约20000平方米。 乙方无偿代建部分建设内容:滨溪南路下穿道路(包括已埋设的管线迁移及道路两侧挡墙),周边市政道路[纵一路、 纵三路、文昌路(天台山中路至福溪一路段)]、TFX01-0203 地块与TFX01-0206地块间的绿地及河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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