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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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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9亿元出让
北航北海学院 招商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以下简称北航北海学院)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本科高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举办者,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航北海学院转设
二、项目属地: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东区
三、项目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88号
四、项目概述:北航北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按照独立学院的模式和机制建立的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原设有经济与管理学院、软件与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规划与生态学院、东盟国际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现代体育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专业学院 26个专业,可容纳在校生数约10000人。
转设后的学校办学定位为: 学科专业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学校,发展规模为在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以上。
五、项目标的:包含土地约1103亩;建筑面积约23.6万平方米;办学权。起拍价约9亿元(具体以实际评估价为准)。
六、项目已具备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设置工作 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215号)的转设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已同意转设;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北海市人民**正开展转设的相关工作。
七、优惠政策 (一)国家民办教育的优惠政策;
(二)《北海市人民**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北政发〔2014〕30号)、《北海市人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政发〔2019〕3号)
八、项目合作方式:独资
九、申办者要求 (一)具有举办高等院校资质的教育机构、教育集团及有独立法人资格高校;具有举办高等院校资质的教育机构、教育集团及有独立法人资格高校与有实力企业的联合体;
(二)有成功创办高校的经历及举办工科为主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能力;    
(三)诚信声誉良好,资金来源充足稳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愿意为广西和北海高
十一、为确保北航北海学院转设顺利进行,中标者必须与北海市签订协议,严格履行办学及相关义务,否则,将取消其办学资格。
十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星期一)至2019年5月1日(星期三)止,逾期不予接洽报名。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见附件)。
十三、联系方式: 北海市教育局(广西北海市广东南路) 联系人及电话:  祝志高:3201637,13877962300 包建明:3201556,13807794238 电子邮箱:bhgjban@163.com 附件: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2.北航北海学院用地界线图(新增)
附件1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申办者的基本情况介绍;
2.申办者的阐述报告(按招商书第九条“申办者要求”逐条阐述);
3.申办者自身优势分析报告; 4.申办者的办学经历和获奖情况(所举办的学校近5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各类奖项);
5.申办者现有的知名教授、学术学科带头人及学校主要领导基本情况;
6.申办者的营业执照;
7.申办者的办学资金来源; 8.申办者办学承诺书; 9.申办者能证明其办学实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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