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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3 12: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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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柳东新区交通日益繁忙,本项目工程建设迫切需要开工,因此,本项目在未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已于 2015 年 12 月开始施工建设,目前项目除 J 匝道、南北人行天桥、非机动车辅道尚未施工完成,其余主体工程已完成,待竣工验收后可通车运行,K 匝道目前暂不施工,与之配套的古亭大道东侧、西侧人行天桥也暂不施工。由于 K 匝道尚未取消,本评价仍把 K 匝道与之配套的古亭大道东侧、西侧人行天桥作为工程内容分析。针对本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柳州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以《柳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环罚字〔2016〕58 号)文件责令本项目停止建设,处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7 日内接受了处罚,依法向柳州市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五万元,并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停止施工建设,同时积极推进本项目环评编制工作。受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本评价对已建工程环境影响作回顾性评价,未建工程环境影响作预测分析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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