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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1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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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市”和原来有啥不一样?
1.规模框架不一样。
根据徐州《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新型中心镇建成区面积达到6万平方公里以上,镇区人口5万人以上,地区生产总值30亿元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亿元以上。而小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8万平方公里以上,镇区人口8万人以上,地区生产总值50亿元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亿元以上。
2.发展模式不一样。
新型城镇化要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同步发展;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之路;让城镇化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构建科学的城镇结构体系,切实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集聚、辐射、带动作用。
3.生活方式不一样。
“城镇化”归根到底是人的城镇化。这些新型小城市将作为徐州市的重要“卫星城”,逐渐走上城市化的生活模式,享受城市化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比如,今年开始,这一批“小城市”已经可以使用公积金买房了↓↓
“小城市”可以用公积金买房
根据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在今年9月21日正式印发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在全市中心镇(小城市)和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试点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导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17〕179号),以上9个“小城市”和邳州的官湖镇,已经正式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了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的条件:
一是试点范围的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各试点镇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取消户口限制;鼓励各试点镇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为最低标准的,因缴存基数太低而不能满足贷款需求,在原有贷款额度计算基础上上浮15%。
二是在江苏省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取消户籍所在地必须是徐州的限制,在试点范围内回乡置业、购房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徐州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三是试点范围内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且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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