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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09: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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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公交都市”要件基本具备
记者了解到,按照交通部建设要求,申报“公交都市”试点城市要具备相应条件,而且择优选择。按规定,申报城市市区常住人口应在150万以上,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等。政府chutai针对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城市公共财政对公共交通发展有明确、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和保障制度。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管理水平在全省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
“哈市基本具备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城市的条件。”哈市公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最新统计,截至2011年底,哈市公交线路达到154条,长度达到3292.2公里,公交车辆5020台,万人拥有公交车13.6标台,公交日客运量达到285万人次,公交出行占城市交通出行总量约31.1%。特别是近年来,哈市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并通过健全法制体系、建立扶持政策等多项措施,为城市公共交通在规划、建设、用地、资金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哈市已经初步形成了包括常规公交、出租、轮渡在内的多元化的城市公共客运体系,随着2012年底轨道交通1号线的开通,城市综合公共客运服务体系也将初步形成。
同时,记者在对比哈市“十二五”期间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与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考核标准时发现,两者的创建目标基本一致。据介绍,这也是哈市申请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城市的重要理由之一。
“哈尔滨经过5年努力达到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标准是完全可能的。”该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申报“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只是一个开始,根据建设要求,试点城市“十二五”末必须达到相应的考核目标,交通运输部才能授予“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的称号。而按照交通部建设要求,“十二五”末,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应形成公交快线、干线、支线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运营网络。城市建成区的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从而实现主城区内500米内能上车,5分钟内可换乘。2万人口以上的居住小区应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或换乘枢纽,城市公共交通的乘客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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