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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构建大枢纽、建设大通道、繁荣大流通,进一步加快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把赣州建成我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着力提高交通运输在振兴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确保我市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紧紧围绕把赣州建成我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目标,突出交通在保稳定、促增长、惠民生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加强规划指导,突出建设重点,加大资金保障,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逐步建成能力充分、结构合理、衔接顺畅、安全绿色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意见》明确了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民航、水运航道、道路运输体系建设和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等8个方面的目标任务。2015年,完成赣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力争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延伸至泉州项目开工建设。加快鹰瑞梅铁路、赣州至井冈山铁路前期工作,争取赣州至郴州铁路、赣韶铁路复线等项目纳入规划,并适时开工。建成寻乌至全南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南昌至宁都、兴国至赣县、宁都至定南(赣粤界)、宁定高速定南联络线和吉安至广昌(宁都段)等高速公路建设,启动大广高速公路赣州繁忙段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研究规划井冈山至全南、寻全高速西延、兴赣高速北延等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实施国省道升级改造项目394公里(含2011年至2014年续建项目)。启动赣州港水西综合货运码头建设,加快推进赣州至峡江三级通航,启动一批红色和生态旅游客运码头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启动赣州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赣州综合物流园建设,建设4个一级汽车客运站、8个二级汽车客运站、16个乡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和27个农村客运站,实现100%的乡镇和符合通行条件的村通客车;大力支持货运企业发展,组织运输企业参与甩挂运输试点,扶持2家公路骨干客运企业发展。
《意见》从扶持高速公路建设、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内河水运发展和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支持铁路和航空事业发展等6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加快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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