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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凌晨,中央文明委在中国文明网公示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全国有34个城市(区)入围,株洲榜上有名。
2001年,株洲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1年,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拿到了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入场券。2012、2013年,株洲连续通过中央文明办组织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城市文明程度指数三项测评。去年,我市打响了创文攻坚战,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市民素质和生态文明程度等,得到全面提升,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不断提高,积累了丰富的创建资源和创建优势。
根据规定,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本届文明城市评选,中央文明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简化测评内容,改进测评方法,加大了市民评价权重,并实行网上申报,确保评选质量。
测评过程,依托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队为主体,环保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住建部、教育部等十部门专业人士组成综合测评组,对各地择优推荐的参评城市(区)进行独立测评,严格依据国家统计局提交的测评成绩排序,形成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
省会城市(6个):武汉市、南昌市、哈尔滨市、合肥市、西安市、沈阳市;
地级市(22个):威海市、潍坊市、广安市、许昌市、东营市、镇江市、绍兴市、濮阳市、岳阳市、金昌市、三明市、铜陵市、珠海市、株洲市、芜湖市、宝鸡市、无锡市、佛山市、泰州市、泉州市、温州市、漳州市;
直辖市城区(4个):上海市奉贤区、北京市海淀区、重庆市南岸区、天津市河西区;
县级市(2个):济源市、石河子市。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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