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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16: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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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随父母姓”引发热议 专家称改姓应尊重公序良俗
合肥在线 2014-10-29 12:12 稿源: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http://news.hf365.com/system/2014/10/29/014300683.shtml
孩子一旦出生,姓氏问题往往都已经是“定论”,要么随父亲,要么随母亲。不过,现实中,仍有不少人选择了父母姓氏之外的“第三姓”,且在落户办理中成为难题。
针对姓氏问题中的类似情况,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对民法和婚姻法相关条款作出解释: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同时,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他姓氏。对此,合肥的法律人士表示,该项立法解释草案强调了公民依法享有的姓名权,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是,姓氏是文化传承的一部分,若任意更改,还可能引发社会管理上的难题。
现状:希望改姓者并不少见
记者采访中发现,选择父母姓氏之外的“第三姓”的情况,并不少见。“最典型的,就是选择父母双方的姓氏,将父母的姓氏结合在一起。”一位工作多年的户籍民警向记者介绍,这种做法是《合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规范》要求,落户一般都可以顺利办理。据介绍,按照合肥市相关规定,姓名登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含有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符号。公民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
“我们还发现,希望改姓的理由或情况也是五花八门:有的人是想通过变更姓氏,恢复至祖父的姓氏,因为孩子的父亲曾随母姓氏,就是江淮间的习俗;有的是为了表达对他人的感恩,要求改成对方的姓氏;还有的是因为迷信‘五行学说’,希望通过改姓名改变命运;还有的人,就想给孩子创造一个新的姓氏……”
据该民警介绍,若是办理姓名更改,需要个人提交申请,再由辖区公安部门审批。不过,按照现行规定,公民的姓名原则上不予变更。可以申请变更“姓名”的,一般也仅限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二是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三是名字粗俗、怪异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四是名字中含有冷僻字,难认、难写的;五是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热议:“改了更好”VS“继承传统”
有网友认为,姓氏其实也是一种区分符号,可以由公民自由决定。再说,类似“苟”这样不好听的姓,改了更好,何必陪老祖宗一直难听地“姓下去”!
也有网友表示,社会维持一种随姓原则,有利于管理,避免混乱,姓名毕竟是识别彼此不同、血缘关系亲疏最直观的证据。姓氏还是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文化,若随便更改姓氏,以后子孙后代连自己亲人都找不到,也实在难堪。
还有坚定地拥护随父姓的传统网友提出:父姓姓氏的传统具有巨大的生物遗传学上的意义。因为父亲提供X或者Y染色体,母亲只能提供X染色体,后代XX为女性,XY为男性,Y染色体只能父传子,并且Y染色体是稳定的。因而Y染色体的遗传信息也就随姓氏代代相传。如果子随母姓,会造成Y染色体传序次序紊乱。正是基于这一点,研究者将姓氏看作Y染色体的一个特殊遗传点位,认为每个姓氏均相当于这个点位的一种等位基因。
“姓氏基因”研究被认为蕴含不凡的价值和前景,研究者希望通过姓氏研究得到人类基因的遗传特性。
法律人士:改姓应当尊重公序良俗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的姓名权,这其中,一个重要的权利就是姓名决定权,也就是命名权。”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的侯鹏律师说,确定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应该由夫妻平等协商而定,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成年后,子女则可以选择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甚至还可以决定两个都不随。
侯鹏律师认为,姓氏是文化传承的一部分,但是,若仅因为姓氏传统就反对改姓的自由权利,理由并不充分。“姓氏文化,本身就在历史中经历过无数次演化,并在不同历史时期诞生了许多新的姓氏。”
不过,侯鹏律师也表示,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若完全放开姓氏选择,则有可能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甚至引发社会管理的难题,比如,有的公民利用改姓逃避刑事处罚或者债务,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或者法院判决的执行工作造成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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