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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15: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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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S1405号地块位于繁华大道以南,北京路以东,总用地面积45.71亩,规划用途为商业、居住(建筑面积比例6:4),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容积率≤5.5,建筑密度≤56%;绿化率≥22%;参考地价300万元/亩,保证金4000万元。
根据包河区S1405号地块公告要求,该地块要建设运营人工仿生游乐园。该游乐园投资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该游乐园的体验设施,须包括太空球、仿真射击、野外系列、幸运森林、小镇自驾游等20个以上游乐项目。体验设施须展示生物工程、材料科学、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人工智能等现代高新技术。
项目还须在地块范围内引进营业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米的知名餐饮连锁品牌旗舰店。项目建成后须在项目内提供1.2万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其中,沿北京路与繁华大道交口底层不少于8000平方米、二层不少于4000平方米),由安徽万总服饰有限公司按综合建安成本价加成交楼面地价回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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