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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徐州市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本工程范围起点衔接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终点顺接三环西路高架快速路,全长10.098km。线路走向基本沿现状老路。三环北路快速路断面采用高架形式和地面形式,各路段根据主线地形及被交叉道路特点采用相适应的断面。其中下穿京沪路两侧路段采用地面式,地面式快速路长0.70km(含下穿京沪铁路通道),其余均采用高架式快速路,高架快速路长9.398km。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社会环境
项目的建设会对被拆迁单位及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负面影响,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工程施工会对市政基础设施带来一定的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期间会对交通运输造成一定影响,必须采取有效的交通组织管理;项目建设期间会对原有的景观环境造成破坏,项目运营后,桥梁结构和绿化景观完美的结合会营造优美的景观环境。
(2)生态环境
只要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和植被恢复措施,拟建道路的建设不会造成生物量的损失,随着道路绿化建设和植被恢复,生物量将会逐渐得到恢复和提高。
项目地处平原区,为此,水土流失轻微。另外,项目本身还设计了完善的排水系统、绿化工程,因此项目建成后通过各项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能将施工后的水土流失控制到目前的轻微等级,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加剧状况发生。
(3)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桥梁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围堰和围堰拆除过程中,会导致局部水域SS浓度升高,但这种影响是轻微的、短暂的和局部的;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简单的沉淀隔油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排入水体,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生活污水充分利用当地污水排放系统,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是河流桥面雨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根据桥面径流汇入河流后,石油类和SS均有小幅增加,但增加值很小。因此,桥面雨污水的排放对所跨河流中石油类、SS浓度影响很小。营运期存在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
(4)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拌和站合理选址、拌合设备全封闭作业及安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运营期: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路侧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5)声环境
施工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两侧敏感点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必须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但由于施工过程为短期过程,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将随着施工作业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本道路建成营运后,车辆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会产生影响,但影响较小,在采取交通噪声减缓措施的情况小,沿线敏感点受影响较小。
(6)地下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含油污水、建筑材料堆放期间的淋渗水等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通过采用清水护壁、桥梁封闭施工、设置堆放场地防渗区域等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
营运期:由于土壤层的吸附作用,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运移过程中一般被吸附净化,但对地下水含水层影响较小。
(7)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用于回填取土坑恢复耕地,桥梁桩基钻渣全部用于泥浆池和取土坑的回填,拆迁产生的建设垃圾由各户自行分拣,废混凝土、废砖瓦、废木料重新利用,剩余少量拆迁建筑垃圾就近运至指定位置填埋,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拖运处理。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社会影响减缓措施
建设单位和沿线各级政府要严格遵守省政府的征地拆迁补偿及重新安置政策,妥善安置每户受到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影响的居民。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敏感目标附近的强噪声施工应设置移动声屏障;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对堆土场、散装建筑材料堆放场要采取压实、覆盖等预防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土卡车要求完好无泄漏,及时清洗渣土运输车辆;合理规划渣土运输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减少扬尘污染。
4)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禁向沿线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和机油;严禁向沿线任何水体抛弃生活垃圾、建材废料和建筑垃圾;钻孔灌柱桩施工应当设置泥浆沉淀池;桥涵施工挖出的淤泥和沉渣,合理选择水域设置围堰进行吹填。设置泥砂沉淀池,减少路基施工时对附近水体的污染。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尽量远离沿线水体,特别是敏感河流设置施工营地、混凝土构件预制场、沥青拌和场、混合料拌和场、物料堆场;建材废料和建筑垃圾组织或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彻底清运至附近城镇垃圾处理场妥善处置。设置生活垃圾堆场来统一收集和堆放生活垃圾,组织或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附近城镇垃圾处理场进行妥善的无害化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取土场进行取料作业,严禁随意乱挖、乱掘,避免占用计划外农田。在路基填筑和取土施工过程中对地表上层30cm厚的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道路建设工程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
(2)营运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声环境保护措施
对超标敏感点采取隔声窗等保护措施。对超标量较小的保护目标预留资金根据营运期超标情况实施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
沿线政府或规划部门,应严格控制在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强化拟建道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边沟外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提高道路整体服务水平,缩短运输车辆怠速工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
3)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道路设置完善的排水管网,通过管网收集道路用地范围内的雨水径流,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4)生态保护措施
道路营运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加强对沿线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结构物、边坡防护设施维护保养,保证不发生大范围、大强度的水土流失事故。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符合区域规划要求,选线合理;
●项目实施后不降低沿线环境质量;
●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所在地沿线居民对工程普遍持赞成或有条件赞成态度;
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5、信息了解渠道
为了使公众能详细了解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信息,现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通过附件下载查看。
6、公众意见征询的范围和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其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公众参与调查的事项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及其结论的意见,及对项目本身的其它意见。
(1)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质量的反映。
(2)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程度及反映。
(3)公众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4)从环保角度出发,公众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7、公众意见调查形式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8、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6-61888381
(2)、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贾冰
联系电话:025- 88018888-7306
E-mail:huanjingsuo2012@163.com
9、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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