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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产信息时间:2014-04-30 http://news.hfhouse.com/html/443578.html
为了缓解市民“吐槽”多的停车难问题,省城昨日亮出新招。当天下午召开的合肥市政府常务会上,《合肥市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代拟稿)》获原则性通过,除了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结合学校操场等新建地下停车场外,合肥市还计划在符合条件的楼顶改扩建公共停车场。
六种方式建设停车场
瑶海、庐阳、蜀山、包河、新站、经开、高新,这些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将打造一批公共停车场,包括地面停车场、地上自走式停车楼、地上机械式立体停车楼(塔)、地下停车库。
用地是停车场亟需破解的问题,为此,《暂行规定》中给出了多种鼓励的建设方式。
合肥明确鼓励将平面停车场改建为立体停车场;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鼓励结合新建公园、广场、绿地、学校操场等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鼓励党政机关及学校、医院、商场、餐饮、娱乐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
目前尚不多见的楼顶停车场也是扩展途径,前提是建筑安全、消防评估均具备条件。符合相关规划的情况下,集体经济组织也可在本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公共停车场。
建停车场将有“福利”
建设公共停车场享受到的“福利”也不少,除了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还能够享受人防专项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根据《暂行规定》,100个泊位以上的地下停车场、地上公共停车楼还可以建设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商业设施,汽车美容、快修、租赁,由你来挑。符合广告设置规划和标准的,还可规划设置广告位。社会资金以BOT模式建设100个泊位以下的地上自走式停车楼、地下停车库经营权不超过20年,100个(含100个)泊位以上的经营权不超过50年;地上机械式立体停车楼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正常营业后,市民在周边200米处将找不到临时停车泊位了,因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逐步取消周边的停车位,引导市民将车停入停车场。至于大家关心的收费问题,政府投资建设的将执行政府指导价,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再报部门备案即可。
两处停车场完成招标
另外,记者昨天从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省城即将布局新的停车场,比如三孝口和北一环地带,这两处地块的停车场项目近日招标完成。
其中,三孝口区域新建的停车场位于金寨路与红星路交口东北角的地块,占地总面积约为4700平米,将打造立体停车场,能够提供约300至400个车位。北一环新建的停车场位于界首路幸福人家小区东侧,占地面积约为1775.69平方米,提供约130个车位。
这两处停车场的项目招标已经完成,具体建设方案还未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将会在五月底前后拿出工程设计方案。(杨楠楠 杨旭 张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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