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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晚间消息,马钢股份(600808)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约定储备中心收回合肥公司位于合肥市瑶海区的3377.9亩土地及地上部分建(构)筑物,支付不低于12亿元补偿费。
随着国家对环境污染和治理问题日益重视,合肥公司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发展势在必行,在2014年10月1日前有序关停冶炼生产。合肥公司关停冶炼生产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费用,经初步测算约12亿元。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向合肥公司支付不低于12亿元补偿费,分四期支付:2014年3月10日前支付3.6亿元,2014年6月30日前支付3.6亿元,2014年9月30日前支付2.4亿元,余款于2014年12月30日前支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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