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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ngguo 于 2013-11-29 10:04 编辑
90号竞买人舒城万达农业最终以1330万/亩的单价拿下庐阳区5.7亩商服地块,总价为7581万。
庐阳区N1309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建成后,地上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不低于30%。
竞得人须在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N1309号宗地《出让文件》之《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须知》第八条第十四款第三项内容调整为“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引进两家以上(含两家)主营业务范围不同的金融机构省级分公司(仅限为银行、保险和证券)入驻,并与庐阳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企业入驻5年内,年均纳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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