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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ngguo 于 2013-8-14 14:06 编辑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滨湖新区五条市政道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滨湖新区五条市政道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发的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3年8月完成了报告书的初稿,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由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8400万元兴建,其中环保投资177万元,占总投资2.11%。 共建设市政道路5条,主要包括海南路、庐山路、汉水路、南昌路、武云支路等。所有道路均为城市支路:
海南路起于杭州路,终于环湖路,为南北走向。根据滨湖新区总体规划,其功能定位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26米,设计桩号:K0+026.5-K0+980.331,路线总长954m,设计速度为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4车道,设计道路纵坡1.55%,凹型竖曲线最小半径2000m,凸型竖曲线最大半径5500m;
庐山路起于杭州路,终于云谷路,为南北走向。根据滨湖新区总体规划,其功能定位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26米,设计桩号:K0+035-K0+556.5,路线总长522m,设计速度为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4车道,设计道路纵坡1.6%,凹型竖曲线最小半径2000m,凸型竖曲线最大半径2500m;
汉水路起于庐州大道,终于华山路,为东西走向。根据滨湖新区总体规划,其功能定位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26米,设计桩号:K0+034-K0+798.5,路线总长765m,设计速度为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4车道,设计道路纵坡1.6%,凹型竖曲线最小半径2105.327m,凸型竖曲线最大半径5000m;
南昌路起于庐州大道,终于华山路,为东西走向。根据滨湖新区总体规划,其功能定位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26米,设计桩号:K0+034-K0+798.5,路线总长765m,设计速度为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4车道,设计道路纵坡1.5%,凹型竖曲线最小半径2000.05m,凸型竖曲线最大半径4000m;
武云支路起于武汉路,终于云谷路,为南北走向。根据滨湖新区总体规划,其功能定位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26米,设计桩号:K0+015.5-K0+273.75,路线总长258m,设计速度为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2车道,设计道路纵坡1.821%,凹型竖曲线最小半径2000m。
项目计划于2013年9月开始施工,2013年12月完工,目前,项目已完成选址工作。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工程永久占地84864m2(约合127.3亩),全部为新征地,征地已完成,沿线主要为荒地,目前均已废弃耕种。用地范围内既无现状道路,也无已建成的配套管网。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声环境
公路投入营运后,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噪声源为非稳态源,车辆行驶时其发动机、冷却系统以及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也会产生噪声。
2、大气环境
公路营运后汽车尾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曲轴箱漏气、燃油系统挥发和排气筒的排放,主要污染物为CO、NO2、非甲烷总烃。
3、水环境
施工期影响水体的主要污染源为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机械露天作业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含油污水;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这些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若未经处理排放,会对工程沿线的环境产生影响。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区的生态影响主要是:改变原有项目区动植物生存环境;道路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声环境
(1)施工营地、料场等施工场地应远离环境保护目标。
(2)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使用。在路线近距内有居民区的路段,高噪声施工机械运行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3)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4)推土机、铲平机、挖土机等强噪声源设备操作人员应配备耳塞,加强防护。
(5)每年6月的中、高考期间,全天不可施工。同时,夜间不允许施工。
(6)噪声防护措施主要有声屏障、植防护降噪林、跟踪监测等。防护措施针对性很强,针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实际情况,采取的防护措施类型不同,降噪效果和防护费用会有所差异,这可以从防护费用、降噪效果、适应范围等方面,对拟建公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可能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比较。
2、大气环境
(1)建议路面铺设使用乳化沥青,这样既使用方便又可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2)土石方堆场在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应进行洒水,建设使用的临时性道路在天气干燥情况下也应进行洒水处理,以防止扬尘的产生。
(3)粉尘性材料堆场应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
3、水环境
(1)施工营地不能设置在水体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粪便设化粪池处理,并定期清理(可用作肥料);施工结束后用土填埋并恢复植被。
(2)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及其它固体废物不得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放置的地点或依有关规定处理。
(3)施工生产废水不得直排河流等水体,可在施工场地设临时蒸发池(可就近利用废弃的沟、坑),待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并恢复植被。
(4)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水泥等不堆放在水体附近,并应设篷遮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至水体。
(5)当工程结束时,应清理施工现场、施工驻地等临时工程用地,防止砍伐的荆棘丛树、施工废料、垃圾等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其建设对逐步完善滨湖新区公路网络体系,强化区间联系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合肥市公路规划建设,项目的建设与项目所在地的规划都是相符的。项目对沿线社会经济发展有着促进作用,得到社会公众的大力支持。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通过在施工阶段、营运阶段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有效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他咨询的事宜,请在看到本公示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下列方式参与。
单位名称: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51-3617893;
单位名称: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2号;
联系人:陈 燕;
电话:022-28350852;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2013/8/12
求版主配个图,描画一下五条路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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