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查看: 7161|回复: 9

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规划调整公示(75米限高升至150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4 13: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切实推进东部新城开发建设和实际用地需求,经论证研究,拟调整东部新城公租房以东地块用地规划及盛莫路以东A3-1#地块规划110KV变电所位置,现予以公示。
    1、规划调整的背景
    为切实推进东部新城开发建设和实际用地需求,落实宁波广电传媒大厦项目的选址,减少变电所选址对地块开发的影响,更有效地利用土地,根据宁波市zh-engfu抄告单(甬政办抄第75号)精神,拟将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公租房以东地块(通途路以南、盛莫路以西、会展路以北,用地约5公顷)规划作局部调整: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并根据调整后的用地性质,调整规划控制指标。对原位于盛莫路以东A3-1#地块内的规划110KV变电所调整至惊驾东路以南、盛莫路以东,结合公共绿地设置。据此,特编制本次调整论证报告。
    2、规划调整的依据
    (1)宁波市人民zh-engfu办公厅抄告单﹝甬政办抄第75号﹞;
    (2)《宁波市人民zh-engfu关于宁波广电传媒大厦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宁波市人民zh-engfu办公厅﹝2013﹞9号);
    (3)宁波广播电视集团《关于宁波广电传媒大厦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4)《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咨询登记表》;
    (5)相关的规划、法律规范、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3、规划调整的范围
    (1)通途路以南、盛莫路以西、会展路以北、公租房以东地块,总用地约5.0公顷。
    (2)盛莫路以东A3-1#地块内的规划110KV变电所调整至惊驾东路以南、盛莫路以东的公共绿地内,变电所须保证0.35公顷的用地规模。

  



    4、原规划情况

    (1)《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公租房及公租房以东地块合为A1-2#地块,用地面积约8.4公顷(规划均为居住用地,并配建12班幼儿园一所)。
    2)A3-1#地块为商住混合用地,地块内须并配建110KV变电所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0.35公顷。
    3)惊驾东路以南、盛莫路以东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约0.75公顷。
    (2)原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面积
(HA) 用地性质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米) 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备注
A1-2 8.40 R21 2.2 35% 25% 75 S 配建12班幼儿园1所
A3-1 3.32 R2/B1
2.5 15-30% 50% 20-60 W/N/S 配建110KV变电所1处
惊驾东路以南、盛莫路以东地块
G - - - - - -
    5、规划调整
    (1)调整内容
    1)为落实宁波广电传媒大厦项目用地,并结合东部新城实际用地的需求情况,现将通途路以南、盛莫路以西、会展路以北、公租房以东地块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从2.2调高至3.0-4.0;建筑高度建议调高至100-150米。
    2)建议地块可划分为若干个分地块,地块大小可由用地实际需要进行划分。东侧地块靠近盛莫路,交通便捷;西侧用地可以发展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分地块之间增设支路,便于组织交通。
    3)东侧分地块位于城市干路交叉口,交通便利,远离周边住宅,建议容积率可控制在3.5-4.0之间,最大建筑高度为120-150米;西侧分地块紧邻公租房,考虑到侧向日照的影响,建议最大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容积率3.0-3.5;北侧地块建筑退让规划河道 20米。
    4)鉴于本地块用地性质已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因此不合适在此地块仍保留配建幼儿园。关于幼儿园配建容量论证详见附件中“规划调整”部分。
    5)将110KV变电所从A3-1#地块调整至惊驾东路以南、盛莫路以东地块。
    (2)调整地块指标一览表(调整后)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面积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备注
(ha)
A1-2b# B2 5 3.0-4.0 20% 50% 100-150 S 取消配建幼儿园
A3-1# R2/B1 3.9           取消110KV变电站
惊驾东路南、盛莫路东地块 G/U12   - - - - W、N 配建110KV变电站,面积0.35h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4 13: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gui  hua  ruhr  shi ha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5 19: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广电传媒大厦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6 07: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O(∩_∩)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11 07: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19 20: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5_1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1 21: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5 16: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怎么一直不动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4 16: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党  这是传媒大厦一幢楼的 规划变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5 18: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5_1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11-17 16:31 , Processed in 0.079532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