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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 1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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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00轮,恒大以37亿夺得瑶海363.26亩,滨湖201.85亩地。
1、挂牌日期为2013年7月23日至2013年8月1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日下午4:00。挂牌截止后转入现场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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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6 09:53
(一)滨湖新区BH2013-15号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控股集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供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书面认可的1幢高度不低于500米的地标性建筑所在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二)瑶海区E1304号地块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控股集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2、鉴于该地块与周边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联,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供瑶海区政府认可该地块经审批的规划设计预方案的书面文件。
3、竞买人须提供在全国范围内已建或在建不低于220米超高层建筑的证明文件(含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等,验原件,收复印件),由瑶海区政府审核确认。在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竞买人须出具瑶海区政府的审核确认文件。
2、为丰富滨湖新区建设业态,完善老城区城市功能,竞买人须同时参加E1304和BH2013-15号地块报名。
3、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滨湖新区BH2013-15号地块竞得人须在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其中,高度不低于500米超高层建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其他建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滨湖新区BH2013-15号地块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7万平方米(含五星级酒店)。
6、滨湖新区BH2013-15号地块项目建成运营后,竞得人须确保前5年亩均年税收不低于80万元。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包河区政府会同市国税局、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督促竞得人以现金补齐。此后税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依法缴纳。
7、瑶海区E1304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3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8、瑶海区E130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地上商业自持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地上商业总建筑面积的15%。
9、瑶海区E1304号地块商业项目建成运营后,前5年商业用地亩均年税收不得低于60万元。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瑶海区政府会同市国税局督促竞得人以现金补齐。此后税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依法缴纳。
10、瑶海区E130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同步无偿建设人防设施(含还建的2558平方米)、36个班中学、12班幼儿园、地块内淮梧路段(约140米,路幅宽度14米)。中学、幼儿园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瑶海区教育部门。道路竣工后,由瑶海区政府组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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