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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ngguo 于 2013-8-1 19:03 编辑
高新区KG4-1地块于今日(2013年8月1日)挂牌出让,乐富强以218万/亩竞得高新22.8亩商业地,总价4970.4万,地面价3269.84元/平,楼面价934.24元/平,溢价率36%。
4、高新区KG4-1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以会议功能为主的四星级标准酒店,客房数不得少于300间。所建建筑物高度不得高于80米。否则,视为违约,由高新区管委会监督以100万元/亩标准按出让面积缴纳违约金。
5、高新区KG4-1号地块竞得人须确保酒店项目结构封顶后12个月内开业。开业后12个月内取得相关部门的四星级标准认证。若未按期开业或取得认证,视为违约,每延迟1日,按100万元/亩缴纳违约金,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6、高新区KG4-1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其中,酒店部分须在竣工后1年内投入运营,若未按期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或投入运营,视为违约,每延迟1日,须按土地成交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7、高新区KE2-2-6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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