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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09: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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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国内):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设计甲级或城市规划甲级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单位。
3.3业绩要求:申请人完成1个及以上 “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策划(包括城市设计及规划)的业绩。
3.4境外(含港、澳、台)申请人仅满足前述3.1和3.3项条件,无资质要求。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条件:
3.5.1资质、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联合体申请人均为国内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同时满足前述3.1和3.2项条件,
牵头人须再满足前述3.3项条件;
(2) 联合体申请人由境外和国内单位组成的,境外申请人须满足前述3.1项条件,国内申请人须满足前述3.1和3.2项条件,牵头人须再满足前述3.3项条件;
(3) 联合体申请人均为境外组成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同时满足前述3.1项条件,牵头人须再满足前述3.3项条件。
3.5.2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管理及责任划分与承担的各项事宜。
3.5.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6项目负责人:要求城市规划或相关专业,应具有10年及以上城市与交通规划、轨道综合开发工作经验;近五年,具有1个及以上“轨道+物业”综合开发项目总负责人的经验。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至 2013 年 5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申请人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单位介绍信、费用银行缴款回单至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58号松柏大厦20楼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售后不退),请申请人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内容将标书款项存入招标人帐户(户名: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4100020419200152682)。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 5 月 28 日9时00分,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专业网(www.cztb.xm.fj.cn/)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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