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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13: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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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公园东路地块安置房(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思明区公园东路思明区刑侦大队,毗邻中山公园及二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地块占地面积7023.473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2.4投资总额:投资估算人民币(暂定价) 4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限额为人民币(暂定价) 4100 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标段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6.2内容:建筑工程(包括总平面、基础、主体)、安装工程、室外市政工程;其中包括智能化系统、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交通组织、室外道路、室外照明、室外综合管网、景观绿化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3年10月开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其中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还需满足与本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省外企业应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入闽分支机构备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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