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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补遗(一)
工程名称 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勘察工程 招标阶段 勘察招标 共 3页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P13页10.9中的“或参照10.14原则处理”修改成“或参照10.10原则处理”
(2)P30页第三行“勘察1标:近五年每增加一个江、河或海域隧道或其它大型工程的勘察业绩加2分”修改成“江、河、海上的特长隧道或特大桥梁工程的勘察业绩,加2分”。
(3)P50“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修改成“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4)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工程概况均改为“一期工程从卢坑站至机场站”、“全长28.940km,共21个站,线路平均站间距1447米”,五缘湾南站为预留车站。
(5)投标人若同时投两个以上段标,投标书需按标段单独编制,并均应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每家投标人只需提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
(6)P4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需填写《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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