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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郑德荣 于 2018-11-10 19:50 编辑
肥东县E1311地块一期房产开发项目
项目位于合肥市肥东县长江东路与燎原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81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6049.6平方米(其中地下67303.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
肥东县E1311地块二期房产开发项目
项目位于合肥市肥东县长江东路与燎原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1178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7252.8平方米(其中地下67303.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5000万元。
肥东县E1311地块商业项目
项目位于合肥市肥东县长江东路与燎原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3025.3平方米(其中地下1475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5000万元。
E1311地块13.05亿元被禹洲地产联合体竞得
2013年01月29日
拍卖的E1311地块由禹州地产联合厦门和平里酒店,香港丰洲,以住宅单价340万元/亩商业单价240万元/亩,住宅楼面地价:1285.71 元/商业楼面地价800.00 元/,总价:130562.00 万元,合约:13.05亿元,竞得E1311地块。
E1311地块位于141组团东部城区长江东路南、燎原路东,规划为419.3亩的商业和居住综合地块,(其中商业120亩、居住299.3亩),商业容积率≤4.5,居住容积率≤2.8,绿化率≥45%,,参考单价商业60万元/亩,居住16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2亿元。
3、E1208号地块竞得人须建五星级酒店shoppingmall,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万平方米。五星级酒店和shoppingmall物业竞得人须自行持有,整体经营,不得对外销售。
4、E1208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
5、E1209号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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