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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www.czjt.gov.cn
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规划路线走向起自宁杭、扬溧高速公路,向西经溧阳南渡镇、高淳桠溪镇,在溧水和凤镇北接宁高高速和在建的高淳至芜湖高速公路(江苏段)交叉的和凤枢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相关公民、法人,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或对项目感兴趣的组织或个人,如需要了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更多信息,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一、项目概况:
路线东西走向,起自南渡枢纽,跨芜太运河、G104改线段、G104、于南渡镇南盘公山折向西、二次跨越芜太运河、经强埠工业区、丁村水库南,与溧阳大外环公路相交后,至桠溪镇北,跨S246改线段,在龙墩水库北至溧水和凤镇。拟建公路全长34.576公里,设计时速120km/h,采用双向4车道,新建桥梁23座、互通立交4处,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工程预计施工期3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在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项目污染因子和生态影响因子,确定公路建设前后相关的污染物排放变化、生态及社会环境变化,预测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并对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的合理性、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作出评价,提出减轻和防治污染的具体对策及建议,为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对规划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对地区目前交通、环境质量现状的态度和意见;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在信息公示有效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个人包括姓名、职业、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通信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联系人:张科
联系电话:025-52853308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诚信大道2200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5-86576933 E-mail:hf54@jstri.com
传真:025-86654813
公众意见和建议受理时间:2012年12月6日~2012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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