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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08: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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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ba 于 2012-10-22 08:56 编辑
亮点
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入厦”
近年来,看中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的巨大潜力和厦门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区位优势,越来越多的境内外金融机构来厦门设立分支机构。截至目前,在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已将近40家,保险经营主体30多家,证券营业部50多家,期货营业部20多家,境内上市公司28家,金融中心的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厦设立总部、区域性分支机构,积极引进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厦门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各金融机构总部将厦门分支机构作为区域性总部或升级为子公司。支持省属企业在厦门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
亮点
推动对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
近年来,厦门在两岸金融交流合作方面始终发挥着重要的先行先试作用,包括厦门银行、君龙人寿、富邦财险、国泰人寿、国泰产险以及富邦证券、统一证券和元富证券在内,在厦台资金融机构已达到8家。
《若干意见》中提出,推进闽台合作在厦门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推动已在大陆设立分支机构的台湾金融机构在厦门增设分支机构。支持厦门研究设立两岸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以厦门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为依托借鉴台湾柜台买卖中心建设经验,建设服务非上市公司特别是台资企业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亮点
设立同城化产业投资基金
为进一步推动厦漳泉金融服务同城化,《若干意见》中也明确了金融服务同城化的具体内容。具体包括:支持厦漳泉在金融市场准入、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市场建设、金融信息共享、金融人才交流等方面加快同城化,探索建立厦漳泉三市区域性授信审批中心、统一金融服务收费标准,推进厦漳泉区域票据市场电子化建设试点,支持建设辐射厦漳泉的区域性货币发行库。设立厦漳泉区域合作产业投资基金,促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建设。鼓励兴业银行等省属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同城化重大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亮点
加大金融改革创新
和先行先试力度
为落实《海西经济区发展规划》、《综改方案》和国家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若干意见》中还明确了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中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的重点领域,并就一些先行先试项目积极向中央争取政策支持。
数字快览
总投资额逾440亿元
记者昨日从市金融办了解到,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两岸金融中心建设正在如火如荼推进当中,项目招商成绩喜人。截至今年9月底,两岸金融中心已落户项目84个,正在办理落户项目37个,在谈项目253个,总投资额预计超过440亿元。
按照“高起点、快启动、早见效”的要求,两岸金融中心各项开发建设工作正快速有序推进。截至上月底,两岸金融中心累计完成征地861.1亩,拆迁165万平方米,挂牌出让土地22.5万平方米。厦门金融中心大厦、建发国际大厦、厦门国贸金融中心、思明金融大厦、海西金谷广场等37栋高楼相继动工建设。其中厦门金融中心大厦和建发国际大厦已进入全面装修阶段。(记者 宗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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