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shevapippo 于 2012-9-30 18:03 编辑
2012JP03地块A1-A4子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序号 集美区12-14片区海翔大道北侧居住商业A1A2A3A4地块 规划设计要求 备注
1 用地位置 详见宗地平面界址图 强制性
2 用地性质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二类居住用地(住宅) 强制性
3 用地面积 100794.864平方米 强制性
4 建筑
面积 总建筑面积(计容) 262160平方米以下 强制性
不同性质建筑占总建筑面积 商业:15000平方米以下;住宅:245000平方米以下 强制性
其他配套:配建附建式开闭所一处(二进十二出),建筑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邮政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公用移动通信基站二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有线电视子分前端机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生鲜超市便利店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连锁便利店二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生鲜超市中心店一处(含附属式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强制性
5 建筑密度(上限) 40% 限制性
6 绿地率(下限) 30% 限制性
7 建筑高度、层数 特定地区限高 —— ——
低层、多层、高层的限定 高层、多层 建议性
。。。
2012JP03地块A5子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序号 集美区12-14片区海翔大道北侧居住商业A5地块 规划设计要求 备注
1 用地位置 详见宗地平面界址图 强制性
2 用地性质 商业用地(酒店、商业)、商务用地(办公) 强制性
3 用地面积 34172.387平方米 强制性
4 建筑
面积 总建筑面积(计容和地下商业) 150000平方米以下,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40000平方米以下,地下商业10000平方米。 强制性
不同性质建筑占总建筑面积 商业:50000平方米以下;办公:50000平方米以下;酒店:40000
平方米以下;地下商业:10000平方米 强制性
5 建筑密度(上限) 50% 限制性
6 绿地率(下限) 15% 限制性
7 建筑高度、层数 特定地区限高 建筑高度200米以上 强制性
低层、多层、高层的限定 高层、多层 建议性
。。。
甲方:厦门市集美区招商服务中心
乙方:
为支持乙方在坐落于集美区12-14集美新城片区诚毅西路与海翔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编号:2012JP03,下称“该宗地”)投资开发的项目,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在该宗地项目设立总部,现甲、乙双方就该宗地相关义务约定如下:
乙方已竞得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乙方同意:
一、乙方应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标准,建设一个五星级酒店,于该宗地土地交付之日起八年内获得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颁发的《中国五星级饭店证书》。若乙方未按约定取得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颁发的中国五星级饭店证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万元。
二、该宗地A5子地块应建设一栋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超高层建筑。若乙方未按约定建设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超高层建筑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万元。
三、在该宗地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乙方必须引进一家由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11年世界500强中国公司前25强(名单来源于美国《FORTUNE》杂志网站,网址:http://money.cnn.com/magazines/fortune/,以厦门市公证处公证为准,详见拍卖文件)的企业在该宗地项目设立区域总部。若乙方未按约定引进上述排行榜前25位的企业在该宗地项目设立区域总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万元。 |
评分
-
1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