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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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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惊现水上摩托艇
近日,市民蒋先生反映,他亲眼看到市内的大运河里,有人在骑水上摩托艇,“速度很快,呼啸而过,真担心他们的安全”。据他介绍,当时看到两名男子分别骑着摩托艇从运河水面上驶过,艇后溅起数米长的浪花。
记者了解到,类似情况去年也曾在常州发生过,在网上引起不少争议,很多网友觉得新奇,认为骑水上摩托艇等极限运动刺激、拉风。一些网友甚至呼吁将摩托艇作为新兴出行方式推广,减轻道路交通压力。更多网友则理智地质疑,运河里是否能骑摩托艇,是否危险?
对此记者来到常州市海事部门了解情况。一位负责人介绍,蒋先生所反映的运河河段现在属于市河,未经批准,海事部门明令禁止市民在市河内高速驾驶水上摩托艇,进行所谓的极限水上运动。她解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上摩托艇属于船舶范围,由于速度快,存在一定危险性。“古运河市区段有不少‘三河三园’的游船和画舫船通行,如果摩托艇速度太快,与其相撞,后果将不堪设想。”该负责人说:“即使市民要骑,也要到海事、体育等多个职能部门申请,批准后才可进行。”
海事部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过度追求刺激和速度,“不要等悲剧发生,再追悔莫及。”该负责人还介绍,开展水上摩托艇游乐等水上运动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即必须在政府部门划定水域内、该水域无其他船舶航行、驾驶船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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