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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泰锡常宜铁路过江隧道工程第2分区水上钻探施工作业将于2024年4月10日开始,海事部门发布航行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二、施工单位
浙江华东岩土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施工船舶
皖蚌埠货2359、豫周口货0219、大运交6、大运交9。
四、施工水域
盐泰锡常宜铁路过江隧道工程水上钻探施工作业水域位于长江下游澄通河段福姜沙水道、靖江小桥港下游800米与江阴中粮码头上端连线水域,由北向南划定8个作业分区,其中,第2分区占用福姜沙水道上行通航分道以北部分可航水域,具体位于以下坐标点连线水域范围:
①31°58′03.81″N,120°17′54.79″E;
②31°57′54.05″N,120°18′02.83″E;
③31°58′01.24″N,120°18′17.80″E;
④31°58′12.63″N,120°18′08.19″E。
五、作业内容
水上钻探施工作业。
六、航标设置情况
水上钻探施工期间,第2分区右侧下、上游角点处各设置侧面浮标1座,分别命名为勘2区#1专用浮、勘2区#2专用浮,灯质分别为黄色单闪光、黄色双闪光,分区下游设置危险水域浮标2座,自下而上分别命名为勘2区#1危险水域浮、勘2区#2危险水域浮,灯质均为黄色快闪光。
具体浮标设置、调整情况以航道通告为准。
七、航路航法要求
沿长江#58、#59黑浮联线外侧水域上行的船舶利用第2分区南侧可航水域行驶。
八、注意事项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严禁向水体排放任何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等船舶污染物。
(二)施工单位必须在核准的水域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相关信号及警示标识,加强值班,保持甚高频守听,定时发布航行安全信息。
(三)航经附近水域的船舶应加强瞭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公布的航路航法要求,与施工船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服从现场交通组织。
(四)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时,施工船舶暂停进入新的作业点位,风力达到7级时,停止作业并驶离现场至安全水域避风。
(五)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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