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晋江市人民**:
《厦门市人民**关于厦门新机场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厦府〔2022〕398号)、《晋江市人民**关于厦门新机场空管工程—金井导航台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晋政地〔2022〕5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厦门市翔安区境内农用地29.1620公顷(其中耕地22.3893公顷)、晋江市境内农用地0.4680公顷(其中耕地0.19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北门社区水浇地0.5296公顷、旱地0.1340公顷、林地1.5464公顷、其他农用地0.596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37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149公顷,小嶝社区旱地0.3346公顷、林地0.1339公顷、其他农用地0.0679公顷,阳塘社区水浇地19.3820公顷、旱地1.4515公顷、林地3.3975公顷、其他农用地0.928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09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210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2878公顷;香山街道大宅社区水浇地0.4386公顷、其他农用地0.0844公顷,吕塘社区水浇地0.1190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3公顷。征收晋江市金井镇坑口村水浇地0.1906公顷、林地0.2366公顷、草地0.0115公顷、其他农用地0.029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994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1.8000公顷(其中,厦门市翔安区境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1.1326公顷,晋江市境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674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厦门新机场工程(含金井导航台工程)建设用地。
二、厦门市人民**及晋江市人民**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厦门市人民**及晋江市人民**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
四、厦门市人民**及晋江市人民**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
2023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