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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逸雪霁蓝 于 2023-3-4 18:22 编辑
近日,《政 策瞭望》杂志2023年第1期,以《坚持创新深化 矢志自立自强 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强大科技支撑》为题,刊发省科技厅署名文章。文章提到,谋划举办世界开放科学论坛、国际科技开放合作大会等活动;推动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落地实施,支持浙江省内积极参与国际热核巨变实验堆、平方公里列阵射电望远镜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全文如下:
坚持创新深化 矢志自立自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全省科技系统要突出创新制胜导向,强化教育、科技、人才联动,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首位战略,聚焦科技自立自强狠抓科技政策扎实落地,启动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主要预期目标是:力争全省研发投入强度达3.1%左右,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1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4.5%,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5%、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15%。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提升重大科创平台能级
实施好科技创新强基工程,扎实推进“实验室+大装置+大科学计划”建设运营年。推动国家实验室挂牌并入轨运行,加快之江实验室二期建设,支持西湖实验室等优势单位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争创5家全国重点实验室,推动10家省实验室高质量建设,对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体系化重组和系统化提升。完成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主体工程,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获可研批复力争动工建设。推动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落地实施,支持省内优势科研力量积极参与国际热核巨变实验堆、平方公里列阵射电望远镜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推动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中心入轨运行,组建3家以上省技术创新中心。推进中科院医学所获批中科院直属事业法人单位并加快二期建设,支持北航杭州研究院、甬江理工等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在急危重症、出生缺陷等领域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进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
二、坚决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挥好政 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成果导向、绩效导向,坚持“战略规划 + 专项行动 + 年度榜单”和“重大专项+重大专题+重大项目”,制定完善三大科创高地15大战略领域工作方案,进一步找准集成电路、智能计算、脑机融合、新药创制、生物育种、高端新材料、新能源等主攻方向,鼓励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组建创新联合体10个,深入推进“双碳”、科技兴海、科技亚运等重大专项,部署实施省级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取得重大科研成果100项以上。
三、大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梯次培育机制,全年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5万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科技领军企业10家。提高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覆盖率,新建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企业研究院200家、高企研发中心500家。深入实施“两清 零一提升”专项行动,实现5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1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两个动态全覆盖”,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65%。
四、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扎实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完善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机制,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等改革试点覆盖面,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技术交易总额超2000亿元。大力支持有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建设技术验证中心,为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提供开发、工程化、工艺化和中试熟化等验证服务。鼓励支持高校地方研究院等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立符合技术转移机构利益和成果转化规律的收益分配机制,推动成果转化相关服务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中率先取得突破,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和股权奖励总额增长20%。探索构建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圈,新增众创空间6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5家,促进高校院所创新资源与市场有效对接。
五、切实增强区域创新能力
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健全完善科创走廊规划落实机制,推动形成全省科创走廊“多层次、体系化、差异化”发展格局。深化高新区“月监测、季分析、年评价”制度,新建省级高新区3家。迭代“科技创新鼎”争先创优机制,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整体进位,争创新一批国家创新型县(市)3个以上。积极推进湖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建设,支持杭州、嘉兴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赋能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指导开展“一县一策”试点县建设,实施山区26县科技专项10项以上,深化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山区26县技术交易额增长12%。推进科技惠农富民行动,实施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农业新品种选育和“百品万亩”工程,育成推广新品种100个、示范推广100万亩。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科技特派团试点工作,筹备召开科技特派员工作20周年总结表彰会。
六、加快引育科技人才团队
制定实施年度科技人才工作要点,重塑提升科技人才计划,打造以战略科技创新团队为核心的战略科技人才力量。支持有条件的高水平大学、国家和省实验室、创新联合体、科技领军企业等引进顶尖人才,在研发项目、科研平台等方面予以“一盘棋”精准支持。全年引进海外引才计划青年人才180名左右,培养支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三类”人才85名,引进培养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5个。推进科技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浙江大学等单位制订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方案,制定实施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构建支持青年人才担纲领衔机制,深入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青年科技人才600名以上,支持用人单位在科研立项、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组合式”支持。着力争创“国字号”战略科技人才平台,建设“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3家、外国专家工作站10家。
七、积极扩大科技交流合作
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争取国家开放创新生态综合改革试点。巩固和拓展与德国、芬兰、以色列、新加坡等重点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政 府间科技合作,支持外国投资者在浙设立研发中心。谋划举办世界开放科学论坛、国际科技开放合作大会等活动,新建国际科技合作载体30家以上。联动推进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实施各类长三角科创共同体联合攻关项目100项以上。加强与大院名校的战略合作,争取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量子领域等新兴学科布局浙江,引进共建一批重大创新载体。
八、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积极谋划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强基重大改革项目,推动“科技大脑 + 未来实验室”创新范式全面破题。深化国家全面创新改革,力争科技成果“先用后转”、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改革做法全国推广,争取技术产权证券化试点、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等新一轮国家全面创新改革任务3项。系统推进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健全科研诚信协同共治机制,着力提升科技监督工作质效。做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实施意见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发挥科技咨询委作用,建好浙江创新馆,办好全省科技奖励大会、科技活动周、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建设20周年等重大会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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