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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甪直第12、13、14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公示
一、调整主要范围
12、13、14基本控制单元范围:东至甫澄路,南至甪直塘,西至常嘉高速、北至甪直大道,总面积3.8平方公里。
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清江组团地块
(1)用地功能调整为工业研发用地;
(2)合兴路和海藏路道路线型微调,对接示范区协调规划路网;
(3)将鸿达路向西延申至清江组团,同时组团内部增加一条沿清江河的环路。
2、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
用地功能由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
3、迎宾路南居住地块
(1)用地功能调整为居住用地;
(2)经九路向北延申至迎宾路,同时增加内部支路网;
(3)幼儿园位置结合道路线型调整至东方路与经九路交叉口。
4、东方路北地块
(1)保留现状全民健身中心和医院用地,邻里中心位置进行调整;
(2) 地块边界结合现状已建道路进行调整,市政设施面积保持不变。
5、宏全地块
将淞南路向南延申对接现状已建道路,原商住地块切分成两个地块进行开发使用,东侧地块为居住地块,西侧地块配置一定的商业比例,进行商业综合体开发。
6、海藏路居住地块
将商业和弹性用地调整为居住和商住混合用地。
7、鸿达路南地块
邻里中心位置调整至鸿达路与甫澄路交叉口。
8、吴淞路西地块
(1)地块边界随鸿达路与合兴路道路线型进行调整;
(2)将吴淞路与鸿达路交叉口部分居住调整为公园绿地,增加景观开敞空间,在公园内预留设置一处小型商业。
9、鸿福路地块
(1)柯福路为现状已建道路,调整鸿福路线型使之与柯福路对接;
(2)合兴路南商办混合用地调整为幼儿园用地,学校集中布局;
(4)将鸿福路北、南厍港以南部分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用于建设社区商业,同时原社会停车场结合商业地块开发建设地下集中停车场。
10、龙潭菜场地块
结合用地权属,将部分菜场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11、燃气门站调整
衔接“苏州-上海天然气管道联络线工程”项目,规划在长巨村结合车坊门站增设一处燃气调压站,在澄北村设置一处燃气阀室,用于管道的计量、调压、线路截流等功能。
12、加油站地块
将位于鸣市路与清砂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加油站用地调整至东方大道以南、陶浜浦以东位置,面积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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