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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7 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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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整指标的11个,其中涉及开发项目的3个,如赛罕区的山城地产、北京公馆项目等;涉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8个,分布在玉泉区,如西二道河村、东二道河村地块等。按照规划原则,对涉及商业开发的3个地块,原则不予调整;对为满足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申请提高规划指标的8个区块,根据区政府申请,结合周边用地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在满足航空、微波通道限高要求情况下,可予适当提高规划指标,但总体控制在容积率小于等于2.3以内,具体指标按审定后的方案或城市设计相关要求确定。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三里营街以北、规划路以东地块,位于鄂尔多斯大街以南,锡林郭勒南路以西,石羊桥路以东。因配合石东路小学校区扩建,导致项目整体用地规划发生变化,原控规 YQ12-04-04地块规划容积率为小于等于2.5,建筑高度为小于等于24米。 YQ12-04-05地块规划容积率为小于等于1.35,建筑高度为小于等于33米。按照以上指标无法满足300余户的回迁安置需求。区政府申请将两个地块合二为一,整体调整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因该地块北侧为石东路小学,虽然小学为东西向布置,本次动态维护考虑到操场等采光要求,建筑高度不宜过高,考虑到回迁难度要求,将容积率调整到小于等于2.0,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0%,采光一定要满足学校要求。
(2)沟子板村、南湖社区、昕雅社区回迁房选址区块,该区块位于湿地公园东一路以东、乌海西街以南、万顺街以北、玉泉区政府东路以西,共包括三个地块,现控规指标为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米,无法满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要求,区政府申请将容积率调整为小于等于2.5,建筑高度调整为小于等于80米。
根据区政府申请,结合周边用地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在满足航空、微波通道限高要求情况下,可适当提高规划指标,容积率初步定为小于等于2.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5%。
(3)东二道河村回迁房选址地块,该地块位于机场连接线以西、姜家营街以南、瓦房院住宅房项目以北,现控规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米,无法满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要求,区政府申请调整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5,高度小于等于80米。
根据区政府申请,结合周边用地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在满足航空、微波通道限高要求情况下,可适当提高规划指标,本次动态维护调整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5%。
(4)西二道河村(小黑河以南)区块,该区块位于滨河南路以南、裕隆西一路以东、裕隆西路以西,共包括二个地块。现控规规划指标为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米,无法满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要求,区政府申请调整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
根据区政府申请,结合周边用地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在满足航空、微波通道限高要求情况下,可适当提高规划指标,本次动态维护调整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5%。
(5)西二道河村(小黑河以北)区块,该区块位于南二环南街以南、生物制药厂东路以东、包头西街以北、闽兴路以西,共包括5个地块。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m,无法满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要求,区政府申请调整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
根据区政府申请,结合周边用地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在满足航空、微波通道限高要求情况下,可适当提高规划指标,本次动态维护调整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5%。
(6)后八里庄村区块,该区块位于后八里庄路以东、畜牧科学院西路以西、蓄科院南路两侧,共包括3个地块,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m,无法满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要求,区政府申请调整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
根据区政府申请,结合周边用地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在满足航空、微波通道限高要求情况下,可适当提高规划指标,本次动态维护调整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0%。
(7)辛辛板村地块,该地块地块位于南二环以北、昭君路以西。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米,无法满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要求,区政府申请调整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
根据区政府申请,结合周边用地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在满足航空、微波通道限高要求情况下,可适当提高规划指标,本次动态维护调整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0%。
(8)二环南路以南、石羊桥南路以西地块,该地块位于二环南路以南、石羊桥南路以西。该地块位于瑞景天成小区东北部,瑞景天成小区已于2007建成,涉及部分棚户区回迁住户,区块内尚有约16.33亩空地未进行建设,控规中将该空地分为南北二部分,北侧部分为单独地块,面积8.01亩,容积率小于等于3.0,南侧部分与已建成区属同一地块,容积率小于等于1.9。按照相关规定,10亩以下零星地块不具备单独挂牌条件。为合理节约使用用地,安置剩余回迁户,区政府申请将南北二个零星地块调整为一个统一地块,并调整容积率为小于等于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为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本次动态维护调整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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