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水湾头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水湾头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定于2020年4月12日(星期日)下午3点,在水湾头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水湾头旧村改造更新意愿进行表决,大会采取一人一票实名表决。现将会议结果公布如下: 1.水弯头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签到及表决情况
水湾头公司应到会股东140人。本次大会实到股东135人(含委托),占公司股东总人数96.43%,未到会股东5人,占公司股东总人数3.57%;实到会股东人数超过总股东人数三分之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就水湾头村24388.98平方米旧村改造更新意愿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发出表决票:135张;
收回表决票:132张;
有效票:119张;
无效票:13张;
同意票:115张,占股东总人数82.14%;
不同意票:4张,占股东总人数2.86%;
弃权票:0张。
同意的股东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三分之二,通过申请水湾头村24338.98平方米旧村生活用地进行改造更新。
2.公告期限
以上会议决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1日)。
对上述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水湾头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提出。
珠海市香洲区水湾头股份合作公司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