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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0 10: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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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国道改造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18-05-10 阅读次数:7】【 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8国道改造工程已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7】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08国道改造工程(阳曲镇收费站-阳曲县),道路全长约8.5公里,规划红线宽4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地道、雨污水、照明、管线综合、交通设施等工程。工程设计投资约4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二层B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报名或在《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0日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开标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B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招标厅。
6.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女士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0351-5604575 电 话:0351-4137988
地 址:太原市大同路80号 地 址:太原市都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
备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录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联系电话:0351-616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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