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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及留学归国人员可直接落户。
2.新落户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和大专及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肥创业就业,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和3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3.新落户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技师、预备技师)在肥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元补贴。
4.新落户的毕业3年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城区(开发区)创业就业,在肥首次购房,可不再核查社保缴费和个人纳税情况。
5.对博士(含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含中级职称和技师),三年内每月分别发放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6.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可申请参加我市举办的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可获得2万至10万元创业奖励。
7.设立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资金池,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贷款,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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