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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称:长沙梅溪湖·金茂湾(F-21/F-22/J-15地块) 申请单位:长沙乾璟置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长沙梅溪湖•金茂湾项目共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为F-21地块及J-15地块社区办公用房用地,二期为F-22地块及J-15地块剩余用地,三期为F-23地块。项目一期、二期分别于2016年9月及2017年4月审定总图,项目三期未报,本次建设单位申请一期、二期总图合并变更。具体变更情况: F-21地块:A、F-21地块主入口门廊从地块东北侧移至西南侧原门卫处。
B、26#栋建筑轮廓、位置、高度等调整:公寓式办公塔楼面宽尺寸调整,层数由42层调整为43层,建筑高度由181.55m调整为180.90m;塔楼临近湖九路退让距离由22.04m调整为19.25m,临五洲路退让距离由19.32m调整为16.06m;裙房由4层调整为2层,高度由19.25m调整为9.70m,一、二层裙房平面增加物业用房;
C、26#东侧地下车库出入口调整至26#南侧,东侧增加出地面楼梯间,南侧地面停车调整;
D、10#商业正负零绝对标高由39.75m调整为39.85m。
F-22地块:A、5#栋住宅层数由44层降到42层,总高度由139.05m调整为132.85m。
C、6#栋住宅层数由44层降到43层,总高度由139.05m调整为135.95m;
D、地面停车位调整,西北角增加4个地面停车位,南端减少4个地面停车位;
E、6#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形状位置调整;
F、2#物业及门卫1位置调整,其南侧内部车行道线形调整。
J-15地块:A、23#栋住宅层数由33层降为31层,总高度由99.15m调整为93.15m。
B、25#栋住宅层数由33层降为29层,总高度由99.15m调整为87.15m。
C、地块东侧主入口门廊高度由6.25m调整为6.40m,平面尺寸调整,原有位置不变。
D、幼儿园用地范围内门卫取消,幼儿园单体方案调整: 建筑层数由主体三层局部两层调整为主体三层局部四层,最高建筑高度由10.95 m调整为14.25m;幼儿园退让梅溪湖路最小距离由20.79m调整为12.22m,与北侧社区用房间的最小间距由13.35m调整为14.54m;与南侧15#间的最小间距由13.01调整为13.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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