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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4日发出,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上海禾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参与竞拍南昌茵梦湖房地产项目产权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房地产项目资源,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班子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参与竞拍南昌茵梦湖房地产项目产权,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相关竞拍及股权转让等手续。公司将根据竞拍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8-12 号公告)。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19 年 9 月 5 日)。两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陈波先生,男,出生于197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罗盛咨询顾问,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高阶人才主管,2013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
陈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斌先生,男,出生于1982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CIMA)会员,具有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执照。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龙湖集团投融资经理/分公司财务负责人,鸿坤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等,
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地产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
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
李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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