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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的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和总体总包服务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及融资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2) 工程规模: 7号线工程(相城大道北站~红庄站)线路全长约27 公里,拟设23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0座,全部为地下线和地下站。8号线工程(华山路站~车坊站)线路全长约35.2公里,均为地下线,拟设26座,其中换乘站12座,均为地下站。工程性质:轨道交通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10/10 至 2023/12/31(仅供本项目招标使用)
3. 本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0001
Ⅶ-SJZB标: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和总体总包服务项目(含部分车站区间工点设计)
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0002
Ⅷ-SJZB标: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和总体总包服务项目(含部分车站区间工点设计)
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2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2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申请人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工可研究、项目总体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工点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为该项目总体总包人员兼职;
(4)企业业绩:近5年来具有3条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体总包业绩,(总体总包业绩定义: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以试运营开通日期为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大于10公里)设计总体总包服务(包括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方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体总包服务),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方)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体总包服务不能作为总体总包业绩;
(5)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总包负责人:以相同岗位承担过1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大于10公里)设计总体总包项目;工可研究、项目总体负责人:以项目总体负责人岗位承担过1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大于10公里)设计总体总包项目;工点设计负责人: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近3年内投标人若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C、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获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办法:
(1)获取资格预审申请书日期: 2017/8/3 下午 13:30 至 2017/8/8下午17:00
(2)资格预审申请书(参考通用资格预审文件文本格式,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http://www.szjsj.gov.cn/ZhuJian/ ... 99%84%E4%BB%B63.doc)
5. 报名事项:
(1)报名 (预审材料投箱即报名)时间地点:请申请人于 2017/8/14 上午 09:00 至 2017/8/15 上午 09:3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信息大厅指定箱 投递预审材料,最终报名情况以实际投箱为准。
注:请申请人在将资审材料投箱前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链接http://www.szzyjy.com.cn/Front/i ... ;categoryNum=006003 (只需注册后上传诚信承诺书验证通过即可,无需办理CA激活))
6. 备注:
一、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一正一副),封装在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标段及报名企业名称)中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1、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工可研究、项目总体负责人、工点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工点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开通试运营证明材料等);
(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工可研究、项目总体负责人、工点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为合同、若合同无法体现相应要求内容的则可附上业主证明等补充材料);
(5)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2、资格预审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保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9:30~11:0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核实地点:苏州建设有形市场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业主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3、本工程需核实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开通试运营证明材料等);
(3)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工可研究、项目总体负责人、工点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工点设计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工可研究、项目总体负责人、工点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若合同无法体现相应要求内容的则可附上业主证明等补充材料);
(5)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工可研究、项目总体负责人、工点设计负责人)劳动合同;
(6)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二、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照建设部文件规定采用“合格”与“不合格”进行资审。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三、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同一家单位允许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家单位在两个标段中的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优先中报价高的标段,另一标段由第二名接替中标。
四、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zzyjy.com.cn”、苏州轨道交通网“www.sz-mtr.com”网站上发布。
7.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谢泽华 传真: 0512-69899100 电话: 0512-69899100
邮编:215000 E-Mail:zhaobiaobu@sz-mtr.com
8.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7/8/3 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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